(转发)关于调整2010、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修学分的通知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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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自2009年开始,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本科课程体系优化的一系列工作,在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结构上作了大的调整,经过二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暨南大学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课程体系的意见》(暨教〔2009〕52号)和《暨南大学关于制修订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暨教〔2009〕54号)文件精神,完成“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合理构建学生的综合知识结构”和“以人为本,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等的培养要求,教务处组织人员对2010级和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发现部分学院的某些专业在培养方案的学分设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够满足以上文件精神的要求,从而会影响到学生按期毕业(见附件1)。
因此,我们要求各学院(部):
1、认真审核本单位各专业人的才培养方案,特别是各类课程的应修学分(包括通识教育、基础教育、专业教育课程)。
2、在保持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框架及必修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调整2010、2011级培养方案各类选修课程中各知识群的应修学分,留出一定的学分(至少5学分)给学生自主安排,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
3、分别填写2010级、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修学分表(见附件2)。
4、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之后,单位教科办于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
教 务 处
201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