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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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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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2-11-27 |
暨学位〔2012〕23号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暨研〔2011〕4号),现开展2012年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主要是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科学学位论文。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和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但需提交3位校外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涉密论文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参评。 参评人员在读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至少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不计入)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需发表A类文章1篇,自然科学类博士需发表A2文章1篇;人文社科类硕士发表B1类及以上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硕士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综述、会议摘要、会议收录EI论文不计入)。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或导师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或导师于11月30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和中英文摘要(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s.jnu.edu.cn/ReadNews.asp?NewsID=2055 ),并将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评审意见表、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本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交学院。所有表格均从系统生成并打印。 (二)学科组审核推荐。 12月10日前学科组开会讨论,对论文的选题、创新性等进行评价,确定本学科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科组或学院有关秘书将专家评审意见填入系统,并打印专家评审意见表交分委员会审议。学科组推荐数量一般控制在本学科前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的10%以内、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的5%以内(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若无符合条件的,宁缺勿滥),属国家重点学科、获得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可分别增加1个推荐指标,推荐数量超过1人的请各学科组确定推荐顺序。学科组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在学院内公示。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2012年12月10日-18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根据学科组评价及推荐意见,确定本分委员会推荐获选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人员名单并排序,分委员会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2012年12月20日前,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下列纸质材料到学位办。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按博士、硕士分类,需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评审表按推荐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6份(双面打印);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 4.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本。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院424室,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85221113。 (五)12月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入选暨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名单以及推荐参加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名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到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本人。 附件: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额 暨南 大 学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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