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和开题的通知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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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中心):
请各系所中心、各学科组(点)、导师按照研究生培养管理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2016年级硕、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工作,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均需由学生在新系统填写提交并经导师网上审核。
请各系、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通知有关研究生,按照《暨大研究生系统用户手册_学籍(学生)》(2013-04-18)的系统使用说明要求(WORD文件见学院下载中心—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download/68.doc),务必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新系统进行有关工作。研究生需从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登陆http://www.jnu.edu.cn/jnu2014/(用户名:学生校园卡卡号,密码:学生本人学号后六位),进入研究生学籍培养系统填写提交,经导师网上审核后打印其纸质版(导师网上审核操作指南详见学院网下载中心http:/download/76.doc暨大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用户手册_(导师服务指南)。
导师、考核小组、系所中心审核材料并签署考核意见后,务必于18年6月20日前,由各系(所、中心)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者将直接影响下阶段的学习(包括奖助金评定、注册等)。学院将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逾期未交中期考核表或没有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名单将同时上报研究生院。
其它说明:学院2016级生物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生物学科相关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神经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动物学、生物物理学、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学、再生医学),其开题报告书(博士生包括开题报告审核书)中关于生物学学科组组长签署意见项,需由各专业班长或负责同学集中收齐后送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生科楼104室)办理,其它专业研究生照常进行。
特此通知
生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暨研〔2012〕42号)
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行奖励与淘汰相结合的机制,激励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向学,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进行筛选分流。试行办法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的前两周进行。
(一)中期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课程的总学分、科研实践能力、科研成果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中期考核的标准及筛选分流。
1.按时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硕士生,中期考核为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少数能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课程考核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生,可作为硕博连读的选择对象。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终止学习,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按肄业处理:
(1)思想品德较差、组织和学习纪律松弛、表现不好,经教育仍无悔改的。
(2)无特殊原因,未按个人培养计划修满学分的。
(3)学位课程成绩平均未达到75分的;
(4)在课程学习中明显缺乏自学能力;或在科研能力方面查阅文献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差的。
(三)中期考核实施程序。
1.研究生从思想品德、课程考试成绩、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并提交《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个人总结,结合平时对研究生的了解、课程考试成绩以及筛选分流条件,在系统中提交对该生的筛选分流意见。
3.学科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中心)领导和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考核小组,对每位研究生进行考核。思想品德的考核,可召开研究生座谈会或研究生党支部或团支部会议;业务能力的考核,是对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实践与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考核(形式可自定),要求考核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并提出具体的筛选分流意见。系(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生考核结果录入系统,经系(所、中心)领导确认后提交。
4.学院网上审核并确认。
5.学院于每年4月底及10月底将拟终止学习的研究生名单(纸质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分流,并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6.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如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论文工作,可再实行筛选分流,由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本人提出,经硕士点和系院审查后,送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筛选分流后硕士生的安排。
l.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学习,予以退学,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3.对终止学习的硕士生,如已修完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符合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可发给硕士研究生肄业证书;如未修完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符合要求但未取得规定学分,可视情况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博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进行。
(一)中期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的总学分、科研实践能力、科研成果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中期考核的标准及筛选分流。
1.按时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博士生,中期考核为合格,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期考核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较差、组织和学习纪律松弛、表现不好,经教育仍无悔改的。
(2)无特殊原因,未按个人培养计划修满学分的。
(3)在学习期间明显缺乏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中期考核实施程序。
参照硕士生中期考核程序执行。
(四)筛选分流后博士生的安排。
1.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宜再作为博士生培养,应终止学习。终止学习的博士生,若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发给博士肄业证书;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予以退学,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可结合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按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要求执行。
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适用于2012级及以后研究生。